根据昆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昆社基[]24号关于申报和核定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。
调整原则:
1、依据(年12月-年11月及16年的年终奖)12个月的平均工资(应发)做为18年的社保基数(下限元---上限元);
2、如果平均工资低于下限则以作为社保基数,高于等于都按此数作为社保基数,其他都按平均工资(应发)作为社保社保基数;
3、根据社保局18年基数调整最新要求《年度基数申报表》需员工本人签字后由人资交社保局;
4、根据《员工手册》第九章9.12.9规定薪资保密义务条例,《年度基数申报表》中年度申报缴费基数为空白。
昆山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
华东人资部
注:咨询18年个人社保基数可致电人资张家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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