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你有关!
调基数、降费率,
7月你所关心的社保政策都在这里!
快来了解
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调整至元
经市政府同意,从年7月1日起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:
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企业和职工,缴纳养老、医疗、工伤、生育和失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元,上限为元。
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,缴纳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同步调整,并可在上下限之间自愿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。
注意:
请各单位按规定及时调整缴费基数,从年7月1日起对申报的月缴费基数低于元的,昆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将直接调整到元执行。缴费基数调整后涉及到医保卡个人账户变化的,将统一于年底年终结算时清算。
阶段性降低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1%
阶段性下调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1%(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参保),即我市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8%降至7%,实施期限暂定一年(年12月1日至年11月30日)。
注意:
年12月至年6月医疗保险费已申报结算的参保单位,将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在年7月至年9月应征的医疗保险费中直接核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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