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心律协会(HRS)刚刚发布了《医生和患者应慎重对待的五个问题》(FiveThingsPhysiciansandPatientsShouldQuestion)。今天我们先说说第一个问题,也是临床中最常见的问题。
在缺乏其他适应证时,不要为无症状的窦性心动过缓患者植入心脏起搏器。
有症状的窦房结功能障碍是起搏器植入术的明确适应证,这是毋庸置疑的。窦房结功能障碍可以表现为5个方面:严重的窦性心动过缓,窦房阻滞,窦性停搏,双结病变(窦房结与房室结均有病变),慢快综合征(在心动过慢的基础上同时还有阵发性快速心律失常)。请注意,一定是症状相关性的心动过缓才是植入起搏器的一类适应证。
而对于没有明确的症状,仅有窦性心动过缓患者(同时也没有因心力衰竭需要做心脏再同步化的需要),植入起搏器能否获益尚缺乏相应证据。
虽然起搏器植入术是一种风险相对较低的手术,但是,与任何其他手术一样是有风险和并发症的。除此,持续不当的右心室起搏节律还可能对心脏功能产生不良影响。
对于起搏器植入风险大于获益的患者,目前国内外指南的建议中均不提倡应用(III类适应证,即禁忌证)。
鉴于医学的复杂性及可能带来的理解偏差,请听从了解您病情的当地心血管医生决定您是否适合植入起搏器。本文不作为选择的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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